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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/11/14
如何申請房屋稅籍證明
撰文者:公證人李琬鈴
辦理房屋租約公證,公證人會要求屋主提供最新年度的房屋稅單,常有民眾繳完房屋稅就把它丟掉了,此時就須申請「房屋稅籍證明」,但為什麼一定要提供?又該如何申請呢?
為什麼要提供房屋稅單/房屋稅籍證明? 主要有兩個原因:
(一)核算公證費用:
依公證法第84條規定,房屋租賃契約之公證費用是以「租金總額」或「房屋公告現值」二者相較,取較高,再加上押金額後,才能核算公 證費用。要瞭解房屋的公告現值,必須看房屋稅單/稅籍證明。
(二)確認房屋所有權人:
依房屋稅條例第4條第1項,房屋稅是向
房屋所有權人
徵收,房屋稅單/房屋稅籍證明上載明「納稅義務人」即為房屋所有權人。
向「地方稅務局」申請
房屋稅屬於地方稅,應向「地方稅務局」申請,台中市地方稅務局除總局外,另有八個分局,因電腦連線作業,不論房屋坐落在台中哪一個區域、或坐落在外縣市,民眾均可至台中市任一個地方稅務局申請房屋稅稅籍證明。
【
請點我看台中地方稅務局總局、八個分局的地址、聯絡方式
】,請先查詢以便就近辦理。
臨櫃申請,現場取件且免費,應備文件如下
若房屋所有權人親自申請,攜帶身分證正本即可。
若委託代理人申請,應備文件:
(1)屋主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(2)代理人自己的身分證正本,以及(3)委託書正本。台中市政府提供【
委託書範本
,請點我下載】,屋主本人記得必須於委託書上親自簽名或蓋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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